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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梗概:
屠女士经人介绍与其夫相识,由于双方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婚姻感情基础薄弱。200X年8月,双方在其夫家乡登记结婚,婚后亦没有建立起牢靠的夫妻感情,特别是其夫风流成性,长期与数人通奸,经屠女士数次帮劝仍屡教不改,并且其夫性情暴燥,根本不念夫妻情分,经常实施家庭暴力,对屠女士大打出手。20XX年9月其夫与情人在海南某度假村约会、通奸,将作爱的场景录像存于笔记本电脑,被屠女士发现。20XX年2月,其夫酒后又对屠女士施暴,不仅猛击屠女士头部、背部和臀部,而且还用烟头烫伤屠女士胳膊并扯烂了屠女士的衣服,迫使屠女士逃离家门。为此,屠女士委托唐律师代理其起诉离婚,并表示只要能解除令其痛苦不堪的婚姻,宁愿放弃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双方婚后无孩。
办案经过:
一、前期策划、准备:
唐律师首先向屠女士说明依法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是应当争取的权利,从其今后生活考虑不应随意放弃。随后对屠女士该离婚案根据现有证据及取证条件进行了全面策划,明确了经过努力可能达到的诉讼目标。对应当分割的共同财产进行了梳理和全面取证,初步确定涉及分割的共同财产为2200万。对家庭暴力有计划地通过当地警方及医院进行了取证。
二、向法院起诉:
在前期准备非常充分的前提下,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申请法院对相关共同财产进行审计、评估并申请对部分可能转移的资产采取财产保全的强制措施。
案件结果:
审理法院支持了屠女士诉讼请求。
(说明:案例涉及的不便公开信息,已作文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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