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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女士(全职家庭主妇)

我与前夫一起生活实在是太痛苦了,所以在法院调解离婚时,毫不犹豫地同意先解除婚姻关系,共同财产待离婚后分割。但没想到我前夫竟将其名下的房产以抵债为由,全部处理掉了,为此,我找过二名律师为我维权,但都无实质效果。后来我请唐律师帮忙,经过唐律师精心策划并进行了多个诉讼,我最后分得了全部财产。


文章来源:深圳市婚姻家庭离婚案件律师
律师:唐新杰[深圳]
广东天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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