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 系 人:唐新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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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梗概:
林先生是深圳科技园某高科技公司股东、董事,多项发明专利技术的持有者。林与其妻感情不和已分居了较长时间,林之离婚事项委托唐律师筹划、代理。唐律师经多次与林先生沟通,分析相关证据,制定了以和平解决为理想目标,以诉讼离婚为底线的行动方案,对以下方面问题进行了全面筹划:
一、根据双方身份、居住现状及可能取得的社区证明确定拟管辖法院;
二、取证确定法院必须一次判离的离婚理由;
三、取证确定小孩由男方抚养对小孩成长有利的理由;
四、个人财产的界定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筹划;包括:3套住房、高科技公司所持股权、多项发明专利技术、现有证券及现金、车辆等财产的界定及可能的分割方案。
在律师与林先生的共同努力下,该案最终以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和平解决结案。
(说明:本案因涉及当事人不愿公开和《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故只作简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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